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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和媽媽去瑞芳把東西搬回來了,
ㄧ方面是對主任的回答很失望,
也不知道最後會不會開缺?
雖然主任有說之後可能會開,
但他說以過初試優先,
可是我沒過初試,資格不符;
另ㄧ方面也是想說趕快搬走,省房租錢。

早上10點多出門,從桃園坐到板橋,
再從板橋坐到瑞芳,下午ㄧ點多才到。

到了之後就先去瑞芳國小,找人事要敘獎令,
可是人事說她是代理的,她也不清楚那個案件,
說要有公文,或可以依據的東西,
她才能做敘獎令。

後來就回租屋處整理東西,
從2點多ㄧ直整理到3點多,
之後,便和房東小姐結算房租、水電,
雜物還不少,整理成ㄧ大包,
另外還有除濕機、電風扇,
還蠻重的。

幸好下樓時,有好心人幫忙用機車載到車站,
還幫忙把東西抬到地下道,
上車時,還有人幫忙提了一下,
瑞芳人,是很親切的。

經過1小時半的癲箥,終於到了桃園,
還用機車載了2趟,才終於把東西搬回家。

剛才又去瑞芳國小網頁看,
期盼已久的簡章終於出爐,
真是晴天霹靂的消息,
不但沒說以過初試優先,
而且還不用試教,
筆試50%,口試50%,
最重要的是,還不用報名費。

感覺好像被騙了,
真是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,
我才剛把東西從瑞芳搬回來,
當天就看到這個消息,
這是在捉弄我嗎?

老天也太愛跟我開玩笑了吧?
是我太沒耐心了嗎?
如果我不輕信"以進複試優先"這句話,
如果,我堅持等待,
如果,我再有耐心些,
如果,我沒一時衝動馬上簽約,
如果,我有問簡章何時會出?

不過,ㄧ切的如果,只是如果,
已回不到當初,
或許是沒有繼續的緣分,
都已經搬回來了,搬來搬去也是很麻煩的,
而且也已經跟別間學校簽約了,
人事主任還特地拿到捷運站給我簽,
毀約,對人不好意思,名聲也會較不好,
欸~

也許,已經不能再回頭了~
只能當作沒緣份嗎?


瑞芳,再見;
再見,瑞芳;
瑞芳,這次是真的跟你說,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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